在餐饮服务中,加工制作环节是食品安全风险最为集中、最关键的环节。严格遵循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》,落实加工制作的监管与食品留样要求,是预防食物中毒、保障消费者健康的核心防线。
一、 加工制作环节的监管核心要求
餐饮加工制作环节的监管,旨在通过标准化操作流程和关键点控制,消除或降低食品安全危害。其核心要求包括:
- 人员卫生管理: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,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。操作前、处理生熟食品后、接触污染物后等必须洗手消毒。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,不得有碍食品安全的个人行为。
- 原料控制与验收:建立严格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,确保采购的食品、食品添加剂、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。不得采购、使用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。果蔬、水产品等应根据需要进行农残、兽残快速检测或送检。
- 加工过程控制:
- 分区操作:严格按照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布局,防止交叉污染。原料、半成品、成品加工区域与工具、容器应明显区分并专用。
- 温度与时间控制: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应及时存入相应条件的冰箱。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,中心温度不低于70℃。熟制后需长时间(超过2小时)存放的食品,应在高于60℃或低于8℃的条件下保存。
- 工具与容器管理:用于原料、半成品、成品的工具、容器应分开使用,标识明显,定位存放,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。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、容器和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。
- 添加剂规范使用:专店采购、专柜存放、专人负责、专用工具、专用台账。使用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品种、范围、用量,不得超范围、超限量使用。
- 防止交叉污染:处理生食和熟食的从业人员、工具、设备、场所必须严格分开。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(包括辅料)经加工后再次供应。
- 废弃物处理:餐厨废弃物应放置于带盖的专用容器中,及时清理,不得溢出。存放场所应远离加工经营区,定期清洁消毒,防止虫害滋生。
二、 食品留样的具体要求与流程
食品留样是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追溯原因、明确责任的关键证据,是餐饮单位(尤其是集体用餐配送单位、学校食堂、重大活动供餐单位等)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。
- 留样范围:
- 学校(含托幼机构)食堂、养老机构食堂、医疗机构食堂、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。
-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、中央厨房。
-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。
- 鼓励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对高风险食品进行留样。
- 留样食品品种:
- 原则上,每餐次、每个品种的食品都应留样。
- 重点是高风险食品,如凉菜、裱花蛋糕、生食海产品、熟肉制品、豆制品、自制饮品、集体用餐配送的盒饭等。
- 留样操作规范:
- 专人负责:指定经过培训的专人负责留样工作。
- 专用容器:使用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留样容器(如带盖的留样盒)。
- 足量留取: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不少于125克(满足检验需要)。
- 及时存放:在专用冷藏设备(留样冰箱)中,于0℃-8℃条件下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。留样冰箱应专用、上锁、标识明显,不得存放其他物品。
- 详细记录:建立《食品留样记录表》,详细记录留样食品名称、留样日期、留样时间、留样人员、餐次、销毁时间等信息,确保记录可追溯。
- 标识清晰:留样容器上应粘贴标签,注明品名、留样时间、餐次等信息。
- 留样管理:
- 留样期间,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处理留样食品。
- 留样期满后,按规定流程(如经负责人确认后)进行无害化处理,并记录销毁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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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工制作环节的精细化管理与规范的食品留样制度,共同构成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事中控制与事后追溯体系。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,将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》的各项要求内化为日常操作习惯,通过持续的员工培训和严格的内部检查,确保每一个加工步骤都安全可控,每一份留样都真实有效,从而从根本上保障公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